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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材行业将迎来具划时代的“名牌”春天
目前,国际国内石材市场竞争激烈,变幻莫测。在石材产业蓬勃发展、结构调整不断升级的当今,全国各地石材企业面临的是不断变化着的挑战。在市场走向成熟、产业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的大环境中,石材企业尤其是企业决策者对品牌意识的把握有了新的认识。近年来,中国石材协会与国家有关部门、各地行业组织、大型石材企业对品牌建设开展了积极有意的探索,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一些省市区有关主管部门汇报行业情况,争取将装饰石材纳入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2006年11月8日中国石材协会在福建水头召开的会长会议上,全国一些知名大型石材企业家纷纷发出了“积极创建中国石材品牌”的强烈呼声,在会上通过了“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评选推荐办法(暂行)”。他们的思路及相应的行动、品牌意识的凸现,无疑对全国石材业界争创名牌有着积极的意义。
为了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培育中国石材行业的知名品牌,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品牌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提高行业的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引导和支持企业创中国和世界知名品牌,使我国石材行业步入科学、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根据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和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的要求,按照水头会长会议精神,2006年12月15日,中国石材协会以中石协[2006]27号文向全行业发出了“关于开展2007年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活动的通知”,要求符合“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评选推荐办法(暂行)”中所规定条件的企业,就如下两大类八种产品做好2007年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的推荐申报工作:一大类产品是装饰石材类产品中的大理石板材、花岗石板材和异型石材三种产品;二大类产品是石材机械装备及金刚石工具类产品中的锯机、切机、磨机、锯片和锯条五种产品。
除此之外的其它石材及配套产品在2007年暂不开展行业名牌推荐评价,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开展此项工作。
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推荐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各省、市、地区相关行业组织协助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推荐申报、初审、专家评价、公示、结果公布、表彰宣传等程序,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以及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由在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士和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进行评价,最终由中国石材协会公布评价结果。推荐评价活动属于石材行业范围内的公益活动,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不搞终身制,有效期为三年。凡申报“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须持有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连续从事石材及相关产业五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国家或省级新闻媒体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相关专业媒体(含杂志、报纸、电视)上宣传推介累加时间不少于12个月;
2、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是在2007年规定的推荐评价范围和类别之内,且是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产品质量检测达到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
3、企业管理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行业准则,无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信誉好,在同行业和用户中有良好信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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